•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申报
  • 3.1.申报范围
  • 3.2.申报条件
  • 3.3.申报时间
  • 3.4.申报程序
  • 3.5.申报材料
  • 4.评审
  • 4.1.评审组织
  • 4.2.评审程序
  • 5.动态管理
  • 6.命名名单
  • 7.参考资料

山西省园林县城

山西省园林县城,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园林县城标准》评选出并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命名的县城。截至2017年11月,已经命名43个县城为“山西省园林县城”,其中17个县城已晋升为“国家园林县城”。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西省园林县城

  • 外文名

    Garden County of Shanxi Province

  • 授予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命名数量

    43个(截至2017年11月)

申报

申报范围

山西省园林县城实行申报制,全省县城均可申报。1

申报条件

1、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创建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并已报送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且实施2年以上;

2、县城对照《山西省园林县城标准》自评达标,并经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达标后,予以推荐;

3、已编制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4、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恶性事件,未发生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较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5、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考核验收;

6、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建成投入运行或运行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的,不予考核验收。1

申报时间

山西省园林县城实行年度申报和评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评审时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批示适时组织。1

申报程序

县人民政府向设区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要求设区市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省政府推荐申请,并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

申报材料

1、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的推荐申请及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

2、县城概况。包括基本情况、历史文化、基础设施水平、风貌特色、园林绿化等主要指标(3000字以内)。

3、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及批准文件、绿线媒体公示说明、绿色图章制度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建成区范围图、各类绿地分布现状图及统计一览表(包括绿地类型、面积及名称、绿线编号及四至坐标、项目竣工时间及其建设、管养资金等)、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分析图。

4、园林县城达标情况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