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丽静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原庭长
敖丽静,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
曾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敖丽静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3年3月
人物履历
曾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12
任免信息
2022年5月27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敖丽静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1
主要成就
敖丽静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最能集中体现一个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境界和敬业精神。自2003年法院审判工作改革,敖丽静调到刑事审判岗位已有6年时间,她深知党组织交给自己的责任十分重大,从不敢懈怠。她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中,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办错一案,不错判一人。为了澄清一个犯罪事实,她曾不辞辛劳到发案地核实证据;为了一个证据能否采用,她曾反复查阅资料。她有一个夙愿: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丝疏忽办错一件案子。她在办案中不仅注重正确适用法律规定,而且注重办案程序合法,从而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正是这种认真、细致的精神,使得迄今为止她审结的18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3
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以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自律,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宴请和同学、朋友的说情,抵制住了诱惑,经受住了考验,也以自己洁身自好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靠公正执法、廉洁高效和默默奉献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为党旗增添了光彩。为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做出了个人的积极努力,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市中级法院党组为此给她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3
参考资料
- 1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2-05-30)
- 2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介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用日期 2019-11-12)
- 3用公正执法和奉献为党旗添光彩的女法官--敖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