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个人经历
  • 4.接受审查
  • 5.立案审查
  • 6.参考资料

金传武

原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正县级干部

金传武,男,汉族,1955年5月生,安徽庐江人,大学学历,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

2017.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9月14日严重违纪 被开除党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金传武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5年5月

  • 出生地

    安徽庐江

  • 职务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原正县级干部

个人经历

1972.11--1975.12 贵州省一四四厂农场会计

1975.12--1978.03 安顺地区镇宁自治县四旗公社民办教师

1978.03--1982.03贵州师范学院政教专业学生

1982.03--1993.10 安顺地区第二高级中学教师

1993.10--1996.09 安顺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办公室副主任

1996.09--1998.11 安顺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1998.11--2000.12 安顺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2000.12--2003.10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2003.10--2014.10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2014.10--2015.05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正县级干部

2015.05 退休

2017.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接受审查

中国经济网安顺6月14日综合报道 据贵州省纪委网站消息,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原校长金传武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1

立案审查

2017年9月14日据中共安顺市纪委消息: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纪委对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金传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审查,金传武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购物卡、购买茅台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发包等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 、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金传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顺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安顺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金传武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