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宗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筹集资金,开展奖教励先、扶贫济困活动,促进我区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基金会业务范围: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
- 组织宗旨
开展奖教励先、扶贫济困活动
- 业务范围
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 组织性质
公益
基金会简介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宗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筹集资金,开展奖教励先、扶贫济困活动,促进我区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基金会业务范围: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湖南省。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筹集资金,开展奖教励先、扶贫济困活动,促进我区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金融机构的利率收入。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长沙市教育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奖励、济困条例,确定奖励、济困的项目、条件、名额和金额;(二)开展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为发展教育事业在尊师重教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活动;兴办有利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尊师重教,提高教师素质的事业;
(三)开展扶助贫困学生和生活特殊困难教师的活动;
(四)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五)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募集或接受国内外团体或个人的委托,代行管理,使用各种用以发展我区教育事业的基金和捐赠;
(六)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及国际教育组织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