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扩张之反思
《知识产权扩张之反思》是程慧钊创作的论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知识产权扩张之反思
- 外文名
Review on the expans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 论文作者
程慧钊
- 指导教师
刘春田
- 学科专业
民商法学
基本信息
学位级别
博士论文
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授予时间
2008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内容简介
有人说知识产权的私权发展史就是知识产权的扩张史。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识产权令人担忧的发展现状:在发达国家,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能带给权利人的收入越来越多。聪明的权利人(主要是大集团、大公司)也发现如果自己可以说服国会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代表大公司集团利益的游说者开始了本国的扩张之旅。同时在全球化的浪潮中,附载知识产权的商品以迅雷之势在国与国之间流通,作为技术领先的发达国家有能力也致力于以高科技产品占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巨大的知识产权成本使得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掏出庞大的使用费和交易成本。原本拥有独立立法权的主权国家在知识产权立法上无法独立,因为发达国家将贸易制裁作为了不能实现其知识产权目标的惩罚手段。发展中国家试图以弱势的知识产权保护来扶持国内产业的愿望在这种制裁的威慑下被迫放弃了。为了能够平衡这种贸易逆差,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利用自己的优势——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发起了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攻势。如此一来,发展中国家也走上了“蚕食知识产权公共领域”的扩张之路。 具体而言:发达国家主要在技术领域扩张着知识产权的轮廓如技术标准专利、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商业方法专利、技术措施;发展中国家主要在文化传统上扩张着知识产权的边界如对以民间文学艺术为代表的传统知识寻求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导致知识产权成为“一揽子协议”的主要诱因从表面看来既有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有各国立法确权模式的不同,还有国际组织的示范与指导。如果我们认真分析这些表面诱因,就会发现真正导致知识产权扩张的不是制度、不是立法技术,而是我们对知识产权的态度:我们对知识产权的目的和社会功能的认识的多元和不统一,导致了“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为了改变或者说认清知识产权的面目我们不得不从头说起。 本文正是沿着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三步走规则对知识产权扩张这一现象进行了反思。通过对知识产权扩张的现象追问,分析了引起知识产权扩张的本质原因在于我们对知识产权正当性认识局限所导致的知识产权法体系缺失。笔者试图用正义原则为指导解答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之所在,并通过正当性之分析实现知识产权法的体系架构和公有领域的独立保护借以消除知识产权扩张之内外根源。 全文正文共分五章 第1章知识产权扩张的表现 通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规则的变化入手,介绍了知识产权的扩张现状,包括知识产权对象的扩张、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扩张和知识产权权利内容的扩张。除此以外,还提及了与知识产权扩张有关的历史疑惑,即通过对知识产权概念的分析和知识产权权利性质的追问提出了商标和著作权精神权利在知识产权体系中不合时宜的可能性。 第2章知识产权扩张的外在原因 本章分析了导致知识产权扩张的外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由于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调,并本着求同存异的解决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体系化带来了负面影响,使得知识产权的扩张有了出现的可能;第二,由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既能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带来巨额利润又能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一些非法律因素也影响了知识产权体系化的完善,如西方国家的利益团体可以通过游说活动干扰立法独立,知识产权战略的兴起使得国家利益成为知识产权正当性要解释的最新任务。 第3章知识产权扩张的内因 本章分析了导致知识产权扩张的内在原因,即知识产权体系化的历史局限。本文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解释这一内在原因:第一,知识产权能够统领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是由于偶然的历史巧合,但这一巧合却成为我们思考的盲点,影响了知识产权法体系的正确方向;第二、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思考尽管没有停止,但始终是为了解释资本主义不同历史阶段知识产权制度的现实合理性,缺少正义的指导,利益成了知识产权法体系中的唯一追求;第三、由于我们认识的局限,对知识产权的对象的思考也是逐步深入的,但是尚不彻底,所以在面对知识产权扩张时,“有口难言”,“理亏词穷”。 第4章根除知识产权扩张的内在动力 本章通过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的一些思考希望构建一套正义的知识产权法体系,借以消除知识产权扩张的内在根源。主要由四节组成:第一节提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建构要以正义为目标,如果没有了正义,人类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第二节涉及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思考,这也是文章的理论创新之处。在该节中,笔者指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应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通过添附行为获得了和公有领域的所有人就他利用公有领域的对象所创造出来的符号形式的共有权;其次、添附人之所以享有知识产权这种私的财产权在于其和公有领域的所有人就新创造出来的“共有物”的共有权行使达成了效率协议,即添附人享有有期限的和部分限制的所有权。第三节结合了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新的理解和对“形式说”、“符号说”等知识产权对象理论的分析得出了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新创生的符号形式”的结论。并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对商标是否属于知识产权扩张的疑问。第四节,通过对著作权的精神权利的分析,指出著作权并不具有人格属性,知识产权只是财产权,应当在财产法中谋求规则设计。在该节的最后部分结合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对现有规则的修正。 第5章克服知识产权扩张的重要手段——公有领域的保护 本章缘起于知识产权扩张与公有领域的互动关系,正是我们对公有领域的地位的认识偏差使得公有领域在知识产权中“空有其名”,这也导致了知识产权肆无忌惮的扩张。本章仍然借助了作者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新的思考结果,分析了公有领域的概念和对象,指出了对公有领域给予知识产权法以外途径保护的必要性在于:作为公有领域的新发现、传统知识甚至遗传资源,都是个人或团体对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是我们创作与发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符号形式的获得和维护需要成本,因此决定了人们对公有领域的符号形式的记忆、保存的劳动也应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另外,通过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思考可知在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内设定保护公有领域的规则是知识产权之本质要求。在本章的最后部分,结合对公有领域保护途径的分析,本文对公有领域的独立保护进行了相关规则设计。 综上,笔者希望通过对知识产权扩张的反思之旅,能够对知识产权的理论成长有所贡献,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