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八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时间
2010
- 发布单位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 性质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基本内容
一、概述
2010年,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办公会议常抓常议,并通报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
制定了《“中国福州”子网站“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站投稿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中国福州”子网站“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管理的通知》,并形成正式文件。完成《目录》、《指南》报送市档案馆工作。
认真向市数字办、市档案馆等相关单位请教,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加大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数字办、市档案馆协调解决。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并通过图书馆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65 条,涉及艺术创作、群众文化、文化市场、文物保护、文化交流、安全生产等工作。每月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并同步上传至“中国福州”门户网站。
本年度继续在对外窗口、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在市图书馆专门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市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的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0年,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继续推行全年无假日的信息公开、咨询、查询等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局将继续推进“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子网站“福州文化新闻出版网”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