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龙岩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内容
一、概述
龙岩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司法行政工作等11项主要职能。市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机关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工作流程,按照《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龙岩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规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本机关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88条,其中:主动公开26条、依申请公开无、不予公开8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龙岩市司法局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85条,更新政府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条,占2.7%;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21条,占11.4%,公告类信息7条,占3.8%;行政性收费类信息1条,占0.5%;办事指南类信息11条,占5.9%;工作动态类信息76条,占41.1%;工作意见、工作规划和表彰类信息50条,占27%;其他类14条,占7.6%。
(三)公开形式
龙岩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龙岩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本机关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龙岩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本机关的请示件及涉密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龙岩市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龙岩市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发布、报送还不够及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