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局、财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司法局、财税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精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救助,促进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根据省领导批准的《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总体安排计划》,现将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的通知

基本内容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围绕完善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中小微企业减少法律风险,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良好发展等进行支持,包括:一是为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支持;二是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三是建设完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并开展在线法律服务。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为中小微企业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支持。

1.服务和救助对象:对在我省依法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因遭受侵权、陷入纠纷等而需维护自身权益以避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经营困难,进行诉讼、仲裁、调解中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司法鉴定费等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支持,其中,诉讼案件必须在2015年12月1日后(含12月1日)完成并且胜诉。同等条件下,《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现代农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优先。

2.法律服务类型:中小微企业因诉讼、仲裁、调解而产生的律师咨询、法律诉讼需求,申请事由包括: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3.支持方式:遴选2-3家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社会公益性组织,每个项目单位申请资金不超过300万元,由受扶持的项目单位直接受理并拨付给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和要求直接向受扶持的项目单位申请或由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受扶持的项目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律师委托合同/案件代理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费用发票),进行审核后提出拟补助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和金额,报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直接拨付给中小微企业。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案件金额的50%且不超过2万元。法律服务费用补助根据中小微企业申请时间的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本专项的实施期限在项目资金下达后1年内完成。

4.项目单位申报条件: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或社会公益性组织;在社会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信用良好;能够组建服务此项业务的专业团队;有服务中小微企业3年以上的经历,在各地市有分支机构者优先。

5.申报数量:每个地市(顺德区)可推荐申报1项,省有关单位可申报1项。

(二)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小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减少中小微企业的法律风险,增强中小微企业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中小企业法律培训活动

⑴服务要求: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法律培训活动,全省企业法律培训活动预计为150场,全省惠及中小企业不低于7500家。每场法律培训活动要求包括:①培训活动包括2.5小时的培训及0.5小时以上的现场法律咨询活动;②培训活动应由执业超过10年的律师主讲,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的律师的执业经验需超过5年,且现场咨询的律师不少于2人;③培训主题为中小微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常见及重要问题,如公司治理、融资、知识产权、合同、债权债务、税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内容;④每次培训活动,参加的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⑤每场企业法律培训的费用补助不超过3万元;⑥珠三角地市(顺德区)项目单位申报的培训活动不少于6场;东西北地市项目单位不少于3场。因本专项活动需覆盖全省各地市,在确定申报单位的服务企业数量后,申报单位的服务企业的范围和区域原则上以本单位所在地为主,并应服从适当的地区调剂安排。

⑵支持方式:拟扶持10-30家项目单位,根据申报和支持的活动场次,每场补助不超过3万元,项目单位申请资金不超过45万元。本专项的实施期限在项目资金下达后1年内完成。

⑶项目单位申报条件:在我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公司或社会公益性组织;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信用良好;有一定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法律服务团队;具有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活动的能力和经验;在各地市有分支机构者或合作伙伴者优先;本专项鼓励和支持项目申报单位整合社会资源,联合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实施,为项目提供有保障的优质服务。

⑷申报数量:每个地市(顺德区)可推荐申报2项,省有关单位可申报1项。

2.中小微企业风险法律体检

⑴服务要求:为全省100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风险体检,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改进举措建议,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具体工作要求包括:①通过企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审核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电话询问等方式收集企业法律风险问题;②法律风险的评估内容应覆盖公司治理、融资、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税务、人力资源等七大方面的完整内容,改进举措建议也对应上述七大方面制定;③为每家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应向每家企业提交相关完整的报告;④全省法律风险体检应在申报获批后6个月内完成;⑤每家企业的法律风险体检服务费用补助不超过3000元。因本专项活动需覆盖全省各地市,在确定申报单位的服务数量后,申报单位的服务区域应服从适当的地区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