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女排大奖赛
2008年第五届安踏全国女排大奖赛于2008年1月2日至1月27日分别在浙江的嘉善、淳安和江苏的江阴、泰州、南京举行。获得2007-2008年全国女子排球联赛前十二名的运动队:天津普利司通女子排球俱乐部、八一益阳高新区女子排球俱乐部、上海东方女子排球俱乐部、辽宁大连高新园区女子排球俱乐部、四川九寨沟女子排球俱乐部、江苏华东有色女子排球俱乐部、山东济钢女子排球俱乐部、浙江开元女子排球俱乐部、河南郑州高新区女子排球俱乐部、南京军区徐工女子排球俱乐部、北京燕京啤酒女子排球俱乐部、河北冰洁女子排球俱乐部参加了比赛。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2008年全国女排大奖赛
- 举办时间
2008年1月2日至1月27日
- 举办地点
浙江的嘉善、淳安和江苏的江阴、泰州、南京
- 赛事类型
国家级赛事
- 主办机构
中国排球协会
情况介绍
2008年第五届安踏全国女排大奖赛于2008年1月2日至1月27日分别在浙江的嘉善、淳安和江苏的江阴、泰州、南京举行。获得2007-2008年全国女子排球联赛前十二名的运动队:天津普利司通女子排球俱乐部、八一益阳高新区女子排球俱乐部、上海东方女子排球俱乐部、辽宁大连高新园区女子排球俱乐部、四川九寨沟女子排球俱乐部、江苏华东有色女子排球俱乐部、山东济钢女子排球俱乐部、浙江开元女子排球俱乐部、河南郑州高新区女子排球俱乐部、南京军区徐工女子排球俱乐部、北京燕京啤酒女子排球俱乐部、河北冰洁女子排球俱乐部参加了比赛。
竞赛办法:
女子组比赛分为分站赛(四站)和总决赛(一站)。分站赛的比赛,根据2007-2008年全国排球联赛成绩编排分组,东道主浙江队序号为1,江苏队序号为2,其余参赛队伍按联赛排名顺序依次编排序号为3-12,即:
分站赛(第一站至第四站):
第一站(1月2-6日,浙江嘉善):1,3,5,7,9,11;(浙江、天津、上海、四川、河南、北京)进行单循环赛,五天。
第二站(1月9-13日,江苏江阴):2,4,6,8,10,12;(江苏、八一、辽宁、山东、南部、河北)进行单循环赛,五天。
第三站(1月17-20日,浙江淳安):获得第二站前三名的运动队 (江苏队除外)将与浙江队一起参加参加本站的比赛。共4支运动队,进行四轮比赛,前三轮进行单循环赛,第四轮根据前三轮比赛的成绩进行1-2,3-4名的决赛,四天。
第四站(1月17-20日,江苏泰州):获得第一站前三名的运动队(除浙江队外)将与江苏队一起参加参加本站的比赛。共4支运动队,进行四轮比赛,前三轮进行单循环赛,第四轮根据前三轮比赛的成绩进行1-2,3-4名的决赛,四天。
总决赛(1月24-27日,江苏南京市江宁区)
根据分站赛总成绩计算各队1-12名的排名,获得比赛1-3名的队与江苏队一起参加总决赛,最终决出第一名至第四名。获得比赛五-十二名的队不再参加总决赛。
进入总决赛的4支参赛队,进行四轮比赛,前三轮进行单循环赛,第四轮根据前三轮比赛的成绩进行1-2,3-4名的决赛,四天。
成绩计算方法:
1、分站赛每站第一名积4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2分,第四名积1分,第五名至第六名积0分;
2、分站赛名次总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分站赛场次总积分,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若分站赛场次总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分站赛总Z值(总得分/总失分);若分站赛总Z值仍相等,则采用计算分站赛总C值(总胜局/总负局);若分站赛总C值仍相等,则根据两队或两队以上相互之间最后一场比赛的胜者排名靠前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比赛弃权者所弃权的场次及处罚停赛的场次按0分计算,比赛罢赛者,全部场次按0分计算。
3、各分站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若场次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若Z值仍相等,则采用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若C值仍相等,则根据两队或两队以上相互之间最后一场比赛的胜者排名靠前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比赛弃权者所弃权的场次及处罚停赛的场次按0分计算,比赛罢赛者,全部场次按0分计算。
奖金:1
第五届全国女排大奖赛奖金设置:
a)参赛队均可获得基本奖金人民币贰万元。b)各站单循环赛中参赛队每场比赛的胜者获得奖金人民币捌仟元,每场比赛的负者获得奖金人民币贰仟元。c)各站最后一轮1-2,3-4的比赛设立名次奖金,第一名玖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第四名贰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