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县民办学校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基本内容

各乡镇中心学校,民办校(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民办学校的指导与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09年民办学校评估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检查范围

市、县教育部门正式批准设立或允许筹设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等均为评估检查范围。县教育局组织对民办中小学、文化职业培训类学校进行年检评估,市教育局将对民办中学、民办职中进行抽查;各乡镇中心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县教育局进行抽查。年检评估时间范围:2009年1月--2009年12 月。

二、评估检查内容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2009年)我县评估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以及“放心上民校”七项内容。突出对一年来学校在安全制度建设、疾病预防、校车管理、寄宿饮食卫生管理及防疫、防火、防盗、防电、防师生人身伤害等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建立全县民办学校安全台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具体内容见《渭南市民办学校评估表》中的评估内容和要求。

三、评估检查程序

评估检查工作分自查、审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12月2日前。由各办学机构按照评估内容逐条对照,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2009年民办学校年度评估检查登记表》,并做好迎检工作。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的民办中小学及文化教育培训类办学机构,应于12月3 日前将自查报告、评估登记表报送县教育局社管股。各民办幼儿园亦应在12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 评估登记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所在乡镇中心校,整理后统一上报县教育局职成股

审查阶段:12月2至12月19日。由县教育局组成年度评估检查小组,对民办学校采取听(听汇报、听课)、查(查档案、资料、教案、帐目)、看(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访(与师生进行座谈、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情况,逐校进行评估打分并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顿)、不合格三类。

总结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4日。各中心小学 对本乡镇评估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如实反映当地民办学校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县局将依据年度评估检查结果,分别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年度评估检查是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校应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 提高认识、熟悉政策。各乡校要组织年检评估人员认真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文件,明确政策,提高认识。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评估检查是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增强大家正确对待评估、积极参加评估、认真搞好评估的自觉性。

2、 加强协调,搞好工作。在年度评估检查期间,要成立评估检查小组,抽调熟悉学校管理、熟悉政策、工作认真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及时指导辖区各民办学校准确评估自己,填写好《年度评估检查登记表》,写好总结报告。在年检评估过程中要全面检查,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各中心校要将评估检查日程安排于12月3日前报县局职成股,县教育局将随机抽查。

3、把年检评估与“放心上民校”活动结合起来。全省今年(2009年)继续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各民办学校要完善学校的决策机构,完善校长聘任制,加强、完善学校的党、团、队、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校章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的资产登记工作。年检评估时,针对“放心上民校”活动的七项内容逐条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4、把年检工作与加强和改进民办寄宿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乡镇、各民办校(园),应认真贯彻执行《大荔县民办学校寄宿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管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县局将把各校这方面贯彻执行情况作为评价各乡(镇)及学校工作的主要内容。

5、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评估结果。县乡要对评估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功的经验,表彰办学成绩突出的好学校,撤销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督促限期整顿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各乡校要将基本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民办学校登记表及优秀教师、三好学生名单,于12月24日前报教育局职成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