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9月5日印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印发时间
2017年9月5日
办法发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7〕2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
办法全文
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工院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应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围绕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等产业发展要求,建立具有技工教育特色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统筹规划。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注重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提高技工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布局,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浪费。
(三)适度超前。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在时间上可适度超前。
(四)名称规范。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统一简称《目录》)为依据,原则上名称应与《目录》一致。
第二章设置管理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需求,发布重庆市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有关信息和相关调控措施,进行专业布局结构的宏观规划、指导评估,推进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