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转口税
  • 4.曾经的转口税所
  • 5.简介
  • 6.参考资料

转口税

转口税是罗马帝国对商品征收的内地通行税。帝国境内形成了众多的关税势力圈,它们并非由一个行省构成,而是由毗连的几个省集合起来,例如意大利、西西里、高卢、不列颠、 多河各省关税势力圈等等。 在商品每通过或进入一个关税势力圈时,就得纳税。税率各地不等,大致从2%到12%。12%的税率起初是对奢侈品征收的,随着罗马帝国危机的加剧和赋税的加重,转口税率日益提高。到公元四世纪,12%的税率遂被普遍实施。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转口税

  • 所属学科

    金融

  • 所属领域

    税收

转口税

民国26年10月起,石码分卡对所有运输工具运载土货进出石码或途经石码者,一律开征转口税;已完纳关税、统税、矿产税或烟酒税者免征。税率按民国20年税则,从价征收7.5%,从量税约为5%。同年10月15日,漳州分卡起征进出漳州水陆货物的转口税,至民国31年4月停征。

曾经的转口税所

1943年,在原浙海关常关旧址成立“海关转口税宁波征收所”,并在镇海成立分所,这完全是殖民地性质的海关。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后由政府派员接收浙海关止。抗战胜利后,浙海关的税务司、代理税务司和副税务司,全由中国人担任。然由于外贸停顿、宁波经济奄奄一息,税费收入远远不能抵消关务费支出,浙海关处于衰落不振时期。1948年,浙海关划归江海关管辖,更名为江海关宁波分关。1949年5月,宁波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江海关宁波分关。从此,宁波海关结束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历史,进入了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阶段。1950年3月,江海关宁波分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宁波分关,同年12月又改组为上海海关宁波支关。由于当时美国对新中国进行经济封锁,宁波地处东南前线,对外贸易难以开展,海关业务几乎处于停顿状态,海关总署决定撤销宁波海关。1951年12月,上海海关宁波支关正式宣布撤销。

简介

民国20年(1931年)1月1日,实施新出口税则,时福建各关奉令废除复进口税、子口税、厘金及常关税,但继续征收沿岸贸易出口税(不出洋之土货出口税),即所有本国货物从一通商口岸由轮船运至另一通商口岸,而在国内消费者,仍征收出口税及附税。民国20年6月1日起,该税易名为转口税,但仍照清咸丰八年(1858年)的旧出口税则征收。至于帆船装运土货往来于国内通商口岸者,即日起概免征税。民国22年(1933年),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海关转口税税则》,于10月1日实施。民国22年(1933年)2月1日起,凡国产米谷及小麦等在福州、厦门等口岸转运者,一律免纳转口税,其报运手续仍照章具结,毋须呈验护照。民国26年(1937年)10月1日起,福建各关施行财政部《海关征收转口税办法》,将民国20年以来只对往来于通商口岸的轮运货物征收的转口税,扩大为对所有运输工具运载的往来于口岸之间、口岸与内地之间的未纳统税、矿产税、烟酒税的所有土货,一律征收一次转口税;税率按民国20年税则,从价征收7.5%,共162项,从量税约为5%,共197项。在设有海关的地方由海关征收;其它地方,由税务局代征。已纳转口税货物出口时,按转口税则与出口税则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是年6月起,福建各关对来往国内邮包征收转口税。民国32年(1943年)7月1日起,转口税一律从价征收。原来从量征税的货物除大豆、玉米、花生及糖等16项减按2.5%征税外,余均改按从价5%征收。至于转口税则中原定的从价税率,维持不变。新税率实行后,原对从量税货物加征的100%临时附加税,即予免征。

参考资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辞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