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村规民约
  • 4.行政

西斛村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下辖村

镇江市西斛村属于丹徒区高资街道管辖,位于镇江市西南部,连接丹徒区和高资街道的长香路从该村经过。2013年全村实现工、农、副三业总产值48000万元,人均收入12793元,村集体经济财力110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西斛村

  • 外文名

    XiHu

  • 行政区类别

    自然村

  • 所属地区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

  • 地理位置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高资镇

  • 电话区号

    0511

  • 车牌代码

    苏L

村规民约

为规范本村各项管理工作,使之民主化、法制化,促进我村三个文明建设,先根据我村的实际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指定村规民约。

一、精神文明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将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师重教、拥军优属、扶贫助难、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封建迷信。

二、村内秩序

1. 每一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2. 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序,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村民和集体的一切财产及公共设施,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教育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 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4. 严禁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外来人员需在村居住的应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 建立村治安巡逻防控体系,配备专职和义务巡防员。负责全村的治安保卫。奖励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先进个人,树立见义勇为的良好风气。

7. 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参与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不得利用信访手段聚集闹事。

三、土地管理

1. 凡是承包土地者,必须按照承包合同规定进行种植管理。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使用,同时按规定缴纳土地承包费、农业税及相关费用。

2. 村内所有土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有使用权,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者,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土面建筑物,并在经济方面给予处罚。

3. 凡是土地转让承包其他性质的使用,都必须征得全体相关农户签字同意,方可转作它用。

四、经济合同

1. 凡是承包、租赁集体土地(企业、商品房、果园、生产资料和各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村委会的同意规划,必须与村、组两级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向村、组两级缴纳承包和租赁费,对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除终止合同外,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2. 对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按《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