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就业
虚假就业,就业率作假。
2020年7月14日教育部发文表示,在工作中发现有些高校存在毕业生就业虚假签约等行为。教育部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1
社会现象
所谓“虚假就业”,就是大学生明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也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但是却在学校的要求之下,通过各种方式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上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以此来证明该名学生已经实现了就业。有些学校甚至不惜将此和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挂钩,要求学生拿就业协议换毕业证书。而一些一时无法落实工作的大学生,也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以前还发生过大学生虚构用人单位,私刻公章的事情。
官方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2016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以精准统计为基础,重点摸清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指出,各个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坚决制止就业欺诈行为,帮助毕业生识别虚假或欺诈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保护自身权益。
2020年6月17日,教育部启动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印发《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1
系列措施
2020年7月14日,教育部采取系列措施,严格核查就业数据,纠正就业统计违规行为。
一是开通毕业生本人核验渠道,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在“毕业去向查询反馈”栏中,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二是指导地方和高校开展自查,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重点核实灵活就业等相关数据,有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
三是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毕业生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采取向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存疑信息逐条核实、逐一反馈。五是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要求各地各高校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1
参考资料
- 1教育部:有高校存在毕业生就业虚假签约行为教育 - 新京报网(引用日期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