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扶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2004年9月在原安委会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的,为正科建制。现有在编人员14名,设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下设六个科室。我局是3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之一,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限,兼有县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监督管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扶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总部地点
扶余市
- 经营范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公司性质
国家机关
职能
一、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协助省政府安监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并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县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和实施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
十一是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十二、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申报和考试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扶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清林,负责全局全面工作。
扶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鲁绍旭,主抓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三个科室工作。
扶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董志军,负责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