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卫东(1962年-1999年3月),纳西族,丽江县大研镇人(今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丽江县司法局原副局长、县第七届政协委员。
1999年3月5日,壮烈牺牲,年仅37岁。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民族
出生日期
逝世日期
出生地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人物履历
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任丽江县供销社龙山基社营业员。
1985年,任丽江县商业局食品公司营业员,后毕业于丽江教育学院电大中文班。
1988年,任丽江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2年9月8日,加人中国共产党,同年任丽江县鲁甸乡副乡长。
1995年,任丽江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1997年,任丽江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同年参加第三批“村建”工作队,被评为县委“优秀工作队员”。
1998年,任丽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1999年3月4日,丽江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龙雪山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他与单位同事及广大军民到火场第一线参加扑火。
在扑火过程中,由于火情严重,森林茂密,于3月5日与同事失去联系后,被大火包围,在烈火中壮烈牺牲,年仅37岁。
人物荣誉
1999年5月10日,国家司法部追授他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