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远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刘定远,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山西临县人,1985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曾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9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定远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
人物履历
1985.06-1986.04 中宁县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
1986.04-1986.12 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法庭书记员
1986.12-1987.04 中宁县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
1987.04-1992.12 中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兼法警
1992.12-1993.12 中宁县人民法院长山头法庭助理审判员
1993.12-1996.03 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法庭副庭长
1996.04-2000.10 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法庭庭长
2000.10-2004.10 中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
2004.10-2007.09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7.09-2008.05 中卫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8.05-2012.10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10-2016.08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08-2018.01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8.01-2019.08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任免信息
2019年8月8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刘定远的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1
人物事件
2019年6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定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