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办法

  • 外文名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 Service of Shenyang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 Center

  • 类型

    服务办法

  • 地区

    沈阳市

  • 属性

    为建立完善的审批服务体系

基本内容

文件内容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审批服务体系,方便服务对象办理各种审批事项,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设立客户服务中心,专门从事代办、翻译、引导、咨询等服务。

第三条 客户服务中心设置代办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申办的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全程无偿代理服务。

第四条 代办部门负责对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项目建设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

第五条 代办部门的服务形式:

咨询与引导。解答服务对象的有关咨询,引导服务对象到审批窗口办理业务。

协助办理。对重要事项及企业急办的事项,根据企业的需要,予以协助办理。

全程代办。对重大审批事项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指导、协调、代办并在招商现场提供审批服务。

第六条 全程代办的申请程序:

(一)申办人提出申请;

(二)申办人提供审批事项所需的全部要件;

(三)申办人留下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 全程代办受理程序:

(一)代办部门核定审批事项类型;

(二)代办部门查验审批要件;

(三)代办部门接受代理申请。

第八条 全程代办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