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背景来源
  • 4.内容解读
  • 5.适用范围
  • 6.操作程序
  • 7.有关规定
  • 8.规范体系
  • 9.法系比较
  • 10.例外情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律术语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是法律术语,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外文名

    Exclusionary rule of illegal evidence

  • 含义

    对非法取得的供述扣押取得的排除

  • 来源

    英美法

  • 产生

    美国

  • 时间

    20世纪初

  • 比较

    程序目的方式关系

背景来源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于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非法”者,本为非法取得之意;“排除”者,初指非法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为不利于被告的证据,后扩大到包括在审前程序中不得以非法取得的证据为根据签发逮捕证和搜查证等司法行为,以及被告方可以法院未排除非法证据为由进行上诉和请求最高法院审查案件。

内容解读

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启动暨研讨会

有利于司法机关严肃执法,有效制止司法人员非法取证行为。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执法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前,就想到其后果。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对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最终的否定和谴责。有利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执法机关,在执法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证据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在以后诉讼程序中要求排除。要想否定一项诉讼行为,最有效的莫过于其无效,而想制止办案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宣告其违法获得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从而督促司法机关守法并依法办案。

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实践中,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无不与办案人员违法取证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尽管可能放纵犯罪,但其最大优点就是要保证言词证据的自愿性,从而达到定罪处罚的准确性的目的。

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研讨会

非法证据规则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否在刑事诉讼中确立,存在一个价值权衡的问题,如果允许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定案证据,对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实现国家刑罚权是有益的,但这样做是以破坏国家法律所确立的秩序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的。反过来,如果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又会阻碍对犯罪的查明和惩治,这与该国的刑事诉讼目的、主导价值观念,对公民个人权利重视程序等因素都是相关的。该规则的确立,是一国文明水平的标志,它体现了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即从惩罚犯罪第一到注重保护人权的诉讼观念的进步。

适用范围

试点“项目”启动会议(图2)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3、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详细范围

1、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