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龙
4李彦龙,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甘肃白银人,大专学历,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兰州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2022年11月22日,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副主席李彦龙受贿案,以被告人李彦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受贿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彦龙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9年9月
人物履历
1978.09-1988.02 兰州市第一轻工业局干部(期间:1982.08-1985.08在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8.02-1989.02 兰州市经济研究中心干部
1989.02-1992.08 兰州市经济研究中心工交城建处副处长
1992.08-1995.06 兰州市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协调研究处处长(期间:1994.04-1994.11挂职任天津市津南区农林局副局长)
1995.06-1997.11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1997.11-1999.09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9.09-2002.08 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1998.07-2000.07在兰州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2.08-2002.10 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2002.10-2002.12 永登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02.12-2006.09 永登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9-2010.04 永登县委书记
2010.04-2010.12 兰州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0.12-2016.12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长级)
2016.12-2017.10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副主席、兰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7.10-2019.12 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2019.12 退休
任免信息
2017年10月25日,兰州高新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了兰州市委关于兰州高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市委决定:免去李彦龙中共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9年2月24日,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经过表决,会议决定同意李彦龙辞去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