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砚山县地震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砚山县地震局

  • 性质

    政府部门

  • 所属部门

    砚山县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李忠顺(局支部书记、局长)

基本内容

砚山县地震局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管理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职能;(二)负责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审核地震灾情评估结果。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四)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对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五)管理本县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承担辖区内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设施震害预测工作;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六)指导和监督全县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指导乡(镇)、县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行动方案,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及出版物;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和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八)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政务工作;负责督办和检查局重大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有关地方性管理规定、措施;组织制订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接待、信访、信息、保密、保卫、安全生产以及车辆调度与管理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统计、物资、国有资产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二)震害防御股。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管理地震烈度区划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工作;负责灾害评估,审定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制定重建规划;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全县抗震设防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测预报股。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编制全县地震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设置与撤消;组织和管理震情跟踪工作,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检查全县地震观测资料质量,编制和审核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和地震短临预报意见;承担全县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和跟踪,提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及其行政执法工作,审核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四)应急救援股。指导全县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修编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县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建立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调查与震灾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