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绪论
  • 4.诉讼制度
  • 5.鉴定法律
  • 6.证据法学
  • 7.程序含义
  • 8.操作程序
  • 9.管理程序
  • 10.基本特征
  • 11.鉴定资质
  • 12.诉讼地位
  • 13.权利与义务
  • 14.管理及意义
  • 15.资质认定
  • 16.特点及问题
  • 17.意见及特点
  • 18.证据属性审查
  • 19.专家参与
  • 20.名词解释
  • 21.重点问题
  • 21.1.基本特征
  • 21.2.证据法学价值
  • 21.3.文书的分类
  • 21.4.鉴定工作
  • 21.5.证据种类
  • 21.6.法医学意义

法医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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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分支学科

法医法学是研究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应用须遵循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技术规范的综合性学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法医法学

  • 外文名

    Science of Forensic Doctor Law

  • 研究内容

    法医学的法律价值相关法律制度

  • 相关领域

    卫生法学证据法学诉讼法学

  • 应用领域

    法医鉴定

绪论

1.学习法医法学意义:法医法学是研究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应用须遵循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技术规范的综合性学科。法医学在为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以科技支持法学的发展。2、法医法学研究内容:法医学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法律价值;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制度;法医学鉴定制度。3:法医法学关系:法医法学是法医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法医法学是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法学与证据学交叉。4.法医学鉴定人的法律素质:法学的实践思维客观公平理念问题思维审慎求实的态度论证思维科学的析辩作风。法医鉴定人是由XXX组织聘请委托,运用专业技能对案件中的医学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的人。

诉讼制度

1.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制度: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适用法律平等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原则;诉讼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原则;检查监督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护制度;两审终审制2.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 (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权限分工,具体略(2)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当事人 被害 自诉 犯罪嫌疑 被告 附带;其他 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证人 鉴定人 翻译 诉讼代理3.刑事程序:立案 侦查 提起公诉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4.民事程序:第一审 第二审 审判监督 督促 执行程序5.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人民法院神力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原则;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节和不适用反诉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复议选择原则6.司法制度基本原则与范畴:独立 平等 法治 责任;审判 检查 侦查 仲裁 监狱 公证 律师 调节 国家赔偿 行政管理 法律援助

鉴定法律

1.人格权法律特征:自然人的固有权利;自然人专属权利;维护自然人独立人格必备权利;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基本权利2.犯罪构成:犯罪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3.正当防卫条件:必须针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人必须具有正当防卫意图;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指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负有的民事义务,客体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5.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证据法学

1.证据法学:研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活动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法学学科,是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证据法的价值目标 特征:准确(认定事实解决争端),效率(诉讼有时限成本),政策(保护社会支持的政策);客观 关联 合法3.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本质客观性4.言词证据:指陈述形式来表现待证事实的证据(鉴定结论);实物证词指以客观存在的实物形态作为待证事实的表现形式的证据5.直接证据:指能够单独直接的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推理6.分类: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 视听资料

程序含义

规范意义

一是鉴定在整个诉讼活动中的程序,二是鉴定活动本身的程序。决定鉴定结论合法性,保障了法医学鉴定结果客观公正,提高诉讼效率,预防腐败。

操作程序

启动程序

受理,实施,文书的出具;申请,决定,委托,重新鉴定的启动,比较分析。

管理程序

检验材料的分类,检材的标识原则,检材的接受与标识,检材的流转,检材的贮存、处置。

基本特征

职业道德

法律、中立、科学、亲历、被动、公益、依法维护正义、诚信、守法、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