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习水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习水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习水县财政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条例。

基本内容

习水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字〔2014〕74号)和《中共习水县委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习党发〔2014〕11号),设立习水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引导社会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本县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按照省的部署,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五)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检查。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并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和中央、省、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拟定整合项目方案,审定县上报相关项目,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项目。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审定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参与政府债务谈判业务,签订政府债务协定、协议。

(十)负责政府性投融资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管理政府性投融资企业国有资产。

(十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监督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对财政性支出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投资进行投资评审。

(十三)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