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文件发布
  • 4.文件内容

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有关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现予印发,供你们在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时参照执行,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各市经信委要加强对辖区内“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强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评价工作,不断总结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经验,定期上报辖区内“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 颁布时间

    2014年2月18日

  • 发布单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发布

浙江省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万吨千家”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有关要求,推动我省“万吨千家”企业(单位)全面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指导各地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

文件内容

一、总体思路

对不选择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单位),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按照本工作指南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通过评价方式,确认“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推进企业(单位)持续改进能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

(一)评价内容。

1.企业(单位)所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2.能源管理体系实施取得的能源管理绩效。

(二)评价方法。

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由独立的评价组,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评价评分表》(附件),对企业(单位)建立、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过程所需的信息可通过查阅文件记录、观察、提问、听对方陈述、检查、比对、验证等方式获取。具体方法如下:

1.对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职责、体系策划、体系实施、检查与改进等五项管理要素进行评价评分。每项管理要素满分为100分,其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见附件表2至表6。

2.依据各项评价内容,结合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评分,一是客观评价内容,即满足评价内容则该条款得满分,没有则得0分;二是主观评价内容,即针对某项条款,企业(单位)虽然开展了工作,但是不能完全满足条款要求的,则可根据企业(单位)实际水平,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评分。

3.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最终得分满分为100分。体系评价的实际得分为各管理要素得分与相应的权重值乘积之和,附件表1规定了各项管理要素在能源管理体系运行中所占的权重。

4.合格分为70分,80分以上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优秀企业(单位),90分以上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单位)。

三、评价程序

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经自身评审证实符合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后,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评价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能源管理体系评价申请书、能源管理体系自评报告、能源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图、基本情况介绍、主要能源使用情况及主要用能设备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