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丰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清丰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濮政〔2015〕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1。
基本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清丰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30日
清丰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
专项方案(2015—2017年)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信社改革,加快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濮政〔2015〕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信社经营规模迅速壮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体制转变奠定了基础。农信社是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主力军。全面推进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服务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战略需要。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融资能力,有利于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对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至关重要。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的重大意义,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大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商行组建工作步伐,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强力推动。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进各类合规的社会资本,大力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三)依法合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改制机构的风险,严禁“带病挂牌”、“简单翻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将改制工作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
(四)强化指导。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县农信社经营情况,按照“稳定县域法人,鼓励城区整合”的总要求,采取“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策略,制定符合实际的组建方案,保证农商行组建目标顺利实现。
四、工作目标
全面加快农信社改制工作步伐,2016年县农信社达到组建标准。2017年,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夯实经营基础,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质量效益,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打造定位“三农”、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标杆银行。
五、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