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前言
碧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专题组《贵州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2014年实施方案》(黔农改专〔2014〕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改专〔2014〕2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4年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状况
碧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2个乡(镇、街道)、70个村、829个村民组41000户,第二次土地调查面积为32.8万亩。
二、指导思想
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要求,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及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基础,积极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解决承包地块数和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并记录在册,做到证、账、薄、地“四统一”。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行业标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二)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地二轮土地延包基础上,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第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实现“四统一”(承包地面积与位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和“五到户”(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界限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到户),确权登记后,不改变原有承包地面积的相关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
(四)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按照“四至”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签字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面积。对于擅自侵占林地或其他集体土地(新开荒地)种植农作物的,不能作为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 (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和圆珠笔签字)和“四榜定案”(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稳妥推进,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待明晰权属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七)坚持依靠群众、民主决策原则。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对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类具体问题,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采取一事一议等基层民主决策的方式妥善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2016年8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投标工作。
(二)2016年9月召开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
(三)2016年9月—10月全区进行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