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导语
  • 4.正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能源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能源(煤炭)工作的意见由六盘水人民政府颁布并实施。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能源(煤炭)工作的意见

  • 地点

    六盘水市

  • 发布单位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性质

    意见

导语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2012年全市能源(煤炭)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进能源(煤炭)工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正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安全为前提、发展为主线、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动力,突出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矿井技术改造升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积极推进整合技改扩能工作,做大做强能源(煤炭)产业,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提升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促进经济效益、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同步提高,促进我市能源(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生产指标。全市原煤产量计划完成7150万吨,同比增长27.6%。国有(集团)公司完成3250万吨,同比增长21.43%,其中:盘江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完成1750万吨,水城矿业(集团)公司完成1150万吨,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完成350万吨;地方煤矿完成3900万吨,同比增长33.24%,其中:六枝特区完成300万吨,盘县完成2300万吨,水城县完成1000万吨,钟山区完成300万吨。洗精煤计划完成2000万吨。国有(集团)公司完成680万吨,其中:盘江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完成500万吨,水城矿业(集团)公司完成180万吨;地方完成1320万吨,其中:六枝特区完成40万吨,盘县完成1000万吨,水城县完成160万吨,钟山区完成120万吨。焦炭计划完成440万吨。其中:水钢完成140万吨,地方完成300万吨(盘县完成230万吨,水城县完成30万吨,钟山区完成40万吨)。

(二)安全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全市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90人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95以内(其中,地方煤矿事故起数控制在45起以内,死亡人数控制在66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4以内)。

(三)项目建设目标。加大整合、改造项目推进力度,所有煤矿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制度。地方煤矿联合试运转和竣工投产53个以上,其中:六枝特区完成7个,盘县完成28个,水城完成16个,钟山区完成2个,总计释放产能1500万吨以上;国有煤炭(集团)公司要加快新建煤矿建设速度,加大老矿区改造建设力度,按照设计工期建成投产,提高产能。

(四)煤炭行业投资目标。全市能源(煤炭)行业完成投资目标200亿元,其中,国有煤炭完成80亿元,地方煤炭行业完成120亿元(六枝完成15亿元,盘县完成55亿元,水城县完成45亿元,钟山区完成5亿元)。

(五)行业管理工作目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率100%,《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率100%,煤炭纠察执法覆盖面100%。煤矿用工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职业危害普查率均达100%。

(六)电煤供应目标。全市地方煤炭行业完成电煤供应980万吨,其中六枝特区完成80万吨,盘县完成530万吨,水城县完成320万吨(不含发耳煤业、玉舍煤业、湘能实业公司),钟山区完成50万吨。

三、工作思路

按照“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管理强矿”的要求,全面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加大整合技改扩能力度,加快整合、技改矿井建设进度,提高办矿水平和矿井规模,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工作,加强矿井的精细化、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继续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大力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强煤战略;加大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继续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和支护改革,重点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适度发展综合机械化掘进,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推广煤炭新科技、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推进产业升级;加快非煤能源项目建设力度,重点发展机械加工、风能、生物质能和矿井瓦斯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煤矿安全日常监管部门要加强矿井日常安全监管,强调两个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为目标,继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加强顶板管理和防治水工作,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狠抓煤矿基础工作,为能源(煤炭)行业产业提升夯实基础。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着眼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一通三防”、瓦斯防治、矿井防治水、顶板管理、“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矿领导跟班入井作业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和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加大能源(煤炭)行业项目建设。

1.全市能源(煤炭)行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能源(煤炭)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全面谋划全市能源(煤炭)行业项目,协调省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市能源(煤炭)新建项目的投放力度,做好能源(煤炭)规划的组织实施和配合做好重大能源(煤炭)项目储备及项目引进工作,建立全市能源(煤炭)行业的初级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