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投资建设项目网上预审批(微信)平台实施方案
简介
贵港市投资建设项目网上预审批(微信)平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并联审批协同责任,规范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时间长、中介多、材料多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大幅度减少审批前置、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协同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政府投资(含房屋与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三)基本原则。
1.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打破原有“坐等报批”模式,把同时间段审批链条上前后跨部门审批环节(及相应中介服务)打包压缩,由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分类主抓,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协调。
2.依法审批、高效便民。依法整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权限在限定时间内实施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从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变为在一个审批阶段集中面对一个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通过并联审批微信群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网上依审批事项提供的申报材料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4.明确职责、超时默许。每个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落实首问责任制,以及相关审批的中介事由,负责跟踪监督相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审批事项。协办部门严格执行超时默许制度,即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意见的,将视为同意,并由效能监察部门进行行政问责。
二、审批方式
(一)整合审批流程。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初步设计、施工许可3个阶段。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立项阶段、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初步设计阶段、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
(二)创新审批方式。全面推行模拟审批、联合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对中介事项实行形式审查制。引入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技术审查可以由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批决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应时间做出,审批与审查各负其责。需要公示的事项要创新公示方式,整合公示环节,不同部门相同或相近的事项要一并公示,不可整合或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一次性公示,如新法规政策调整的要求,再动态更新公示,达到压缩时限、提速增效的目的。
(三)实行协同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协同审批、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参与配合、督促协调审批进程、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四)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的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咨询服务,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五)实现信息共享。依托我市现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改进形成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资源实时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