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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

商洛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

今年(2016年)是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确定的“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验收之年,也是我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决战之年。

基本内容

商洛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

今年(2016年)是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确定的“无传销城市”创建达标验收之年,也是我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决战之年。根据中省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属地负责、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突出加强宣教防范、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网络监管、依法从严打击、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巩固提高传销整治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要求

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为基础,全面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全市辖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年底前成功创建“无传销城市”并通过验收。

——县区创建全面达标:商州区年底前“无传销县区”创建达标,其余六县继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年内县区全面完成创建达标任务。

——社区创建扩面提效:继续深化“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年底前社区(村)创建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力争用2—3年时间,“无传销社区(村)”创建达标率达到100%。

——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县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宣教预警、信息沟通、联动打击、长效监管、工作保障等各项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传销活动能够及时发现、有力打击。

——基层基础得到加强: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镇办、社区日常监管责任,以及为传销活动和人员提供场地、房屋等租赁使用的所有人连带责任有效落实,群众发动充分,公众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长效监管有力有效:“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立体式的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因传销引发的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创建成果得到巩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三、主要任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差距就是任务、达标就是目标”的意识,按照中省“无传销城市”创建验收标准、考评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对标定位、抓好整改落实。

(一)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县区打传办协调落实,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群众举报相对集中、传销活动反复反弹、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网络传销案件高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电子商务”等为名“拉人头式”的聚集型传销活动,依法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以及从事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行为的重要成员。

(二)扎实开展打击网络传销综合整治工作。由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公安、网信、通信、金融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互联网和QQ群、微信群、微博群等移动终端网络的监控力度,清除互联网上的传销宣传信息,关闭传销网络培训空间,对涉及网络传销的相关信息和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打击以“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连锁经营”等为名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建立密切长效性的网络监控、信息搜索、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境内无网络传销组织活动。

(三)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由市、县区打传办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印发资料、播放视频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工作成果,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真实面目和传销组织的惯用伎俩,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件和违法人员。由各级政法部门负责牵头,法院、检察、公安、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落实,对近年来发生的传销典型案件、重点人员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群众举报或其它途径获取的各类线索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传销案件加强侦办、快查快结,对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锁定证据、从严惩处,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五)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六项工作机制。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围绕构建“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立体式监管防范打击机制,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宣教预警、信息共享、联动互动、长效监管和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对传销活动发现及时、打击有力、监管有效,使“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能巩固、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