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机构概况
  • 3.主要职责
  • 4.机构设置
  • 4.1.办公室
  • 4.2.医政医教(中医)股
  • 4.3.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
  • 4.4.规划与财务股
  • 4.5.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股
  • 4.6.红十字会办公室
  • 4.7.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 4.8.招商引资办公室
  • 5.参考资料

黎川县卫生局

黎川县卫生局是黎川县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18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党办)、医政医教(中医)股、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规划与财务股、招商引资办公室。另设红会办、爱卫办。

机构概况

黎川县卫生局是黎川县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18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党办)、医政医教(中医)股、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规划与财务股、招商引资办公室。另设红会办、爱卫办。

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黎川县农医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皮肤病防治所。

目前,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1个,其中县直7家,卫生院14个(中心卫生院6个,卫生院8个),床位329张。全县卫生人员4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8人。村卫生所108所,注册乡村医生334人。1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黎川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和措施,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四)拟订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规范和措施,贯彻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制度,综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的规章和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六)拟订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七)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疗质量标准;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八)拟订全县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十)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组织实施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和应对其他经常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四)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