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康
刘道康,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广东中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
2018年8月,因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道康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1年12月
- 出生地
广东中山
人物履历
1988年9月至1993年7月在中山市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大专学习;
1993年7月至1999年7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师;
1999年7月至2002年8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务处主任(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教育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2年8月至2015年9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其间: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2
人物事件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2018年6月,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校长刘道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日前正在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双开
2018年8月,日前,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道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道康在担任中山市实验小学校长、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为企业及个人在学位、推荐生、转学插班、校服采购、食堂承包、工程承揽、合作办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道康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市属小学“一把手”,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丧失,利欲熏心,利用职权大肆敛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道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1
参考资料
- 1【权威发布】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道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山纪检监察(引用日期 2018-08-21)
- 2【权威发布】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校长刘道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山纪检监察(引用日期 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