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5年5月1日至9日在广州举行的大会
1925年5月1日至9日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和广东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在广州同时举行。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它代表166个工会,共拥有有组织的工人54万人。大会通过了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工农联盟、经济斗争、组织问题及加入赤色职工国际等决议案。大会选举林伟民、刘少奇、苏兆征、邓中夏等25人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同日,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邓培等为副委员长,并组织干事局,林伟民兼总干事。
事件背景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1925年5月1日至7日在广州举行。由当时中国最大的4个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 汉冶萍总工会、中华海员总工会和广东工人代表会发起, 到会281人,代表166个工会和54万有组织的工人。
事件经过
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工人阶级与政治问题》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加入赤色职工国际、工农联合、铲除工贼、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工人阶级与经济 斗争等30多个决议案。
着重指岀中国工人阶级应该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国民运动,在运动中必须团结一切革命力量,而首要的是团结广大农民使自己成为国民革命运动的核心和领导力量。
事件结果
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国工人阶级全国统一的上会领导机关,即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选举林伟民、刘少奇、邓中 夏等25人为执行委员。
会议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入世界工人阶级总的组织即赤色职工国际。
事件影响
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工人运动的蓬勃发展。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