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明
6何建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四川盐亭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专业大学学历。
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党委书记、政委、塔城地委委员。
2020年3月,他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何建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9月
- 毕业院校
塔里木农垦大学
人物履历
1979年11月至1983年07月,在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专业学习;
1983年07月至1983年09月,毕业待分配;
1983年09月至1994年08月,先后任农八师134团生产科科员、副科长、副团长;
1994年08月至1998年04月,任农八师122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1998年04月至1998年10月,任和管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1998年10月至2001年01月,任和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1年01月至2002年03月,任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和田地委委员;
2002年03月至2003年04月,任农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正师级);
2003年04月至2006年01月,任农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2006年01月至2006年02月,任农十师党委书记、师长;
2006年02月至2006年05月,任农十师党委书记、师长,阿勒泰地委委员;
2006年05月至2008年02月,任农十师原党委书记、师长(2006年9月被免去阿勒泰地委委员职务);
2008年02月至2015年01月,任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年01月至2015年02月,任第九师党委书记、政委;
2015年02月至2019年04月,任第九师党委书记、政委,塔城地委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截止2019年12月)。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何建明被选举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