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党内警告
  • 4.2.违纪被查
  • 4.3.依法双开
  • 5.参考资料

陈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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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

陈俊源,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广东翁源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4月,陈俊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俊源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2月

人物履历

曾任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 

2017年3月-2019年1月,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3

2019年1月-2020年3月,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4

2020年3月-2024年4月,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

人物事件

党内警告

2023年2月18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其中,因中山市水污染防治失职失责问题,给予时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源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违纪被查

2023年11月,陈俊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4年4月,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俊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俊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俊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俊源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参考资料

  • 1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俊源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腾讯(引用日期 2024-04-19)
  • 2
    广东中山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俊源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引用日期 2023-11-29)
  • 3
    中山市新一届政府部门正职名单公布!
  • 4
    新局长来了!中山新设机构17名“一把手”获任命_政务频道_中山网中山网(引用日期 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