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行政程序规定
《蚌埠市行政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而制定。本规定共八章八十六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蚌埠市行政程序规定
- 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日
基本内容
蚌埠市行政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程序主体
第三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第四章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五章一般行政执法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程序的启动
第三节调查和证据
第四节决定和执行
第五节期限和送达
第六章特别行政程序
第一节行政合同
第二节行政指导
第三节行政裁决
第四节行政调解
第七章监督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