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涛
5朱海涛,男,汉族,1975年7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二级高级法官。
现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朱海涛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5年7月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本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
1993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7年7月-1998年8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见习书记员;
1998年8月-2001年1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书记员;
2001年12月-2002年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审员(科员级);
2002年2月-2005年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副科级);
2005年2月-2008年7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正科级);(期间:2004年5月-2006年12月在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7月-2008年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8年9月-2010年7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10年7月-2012年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2年3月-2016年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审判员(正处级);
2016年3月-2018年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审判员;
2018年9月-2018年10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年10月-2019年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年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3;
2022年1月,任辽宁省本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4;
2023年12月-2024年1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5;
2024年1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