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贡茶
梅子贡茶,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竹溪县素有“长江三峡水,楚地梅子茶”的美誉。梅子贡茶最早产于梅子娅,春秋末期,梅子垭茶成为朝庭贡品;唐代,梅子垭茶被武则天钦定为御用贡品,“梅子贡”因此得名,竹溪赢得了“贡茶之乡”美誉。据华中农业大学专家检验,梅子贡茶氨基酸含量高达2.95%,茶多酚含量达到35.94%,超过同类茶的1.4倍。
2014年04月0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梅子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梅子贡茶
- 产地名称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
- 品质特点
细秀显毫、色泽翠绿、滋味鲜醇
-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 批准时间
2014年04月08日
产品特点
梅子贡茶干茶条索紧结,在茶汤中显毫、秀美、匀整,色泽翠绿光润,外观鲜嫩。茶汤色嫩绿明亮,甘醇鲜爽,清香持久,滋味鲜爽醇厚,叶底绿亮匀齐。茶叶内含有机质高,具有止渴生津、去暑消食、提神益思、怡情悦性之功效。主导产品有“梅子贡”绿茶、乌龙茶、红茶、茶食品、茶提取物五大系列60多种产品。
产地环境
湖北省竹溪县位于鄂、渝、陕三省交界的秦巴山区,西接陕西省平利、镇坪、旬阳三县,南交重庆市巫溪县,东邻本省竹山县。县境介于东经109°29′—109°08′,北纬31°31′—32°32′之间,东西宽51千米,南北长104千米,总面积3310平方千米。
竹溪县属北区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高差悬殊,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全县全年日照量时数为500—1800小时之间,平均每天4—5小时;太阳辐射量年平均在92—101千卡/平方米。全县全年无霜期平均为238天左右,年降水量1000毫米左右。优越的地理气候条件,是梅子贡茶生长的理想之地。
历史渊源
武王灭纣之后,巴蜀及庸国(竹溪西周属古庸国)以地方特产生漆、茶叶上贡周王朝。
自唐代开始,梅子贡茶叶更是历代地方官员敬奉朝廷的必备贡品。相传庐陵王被贬房陵,途径梅子垭时饮用梅子茶,不仅颇感茶味佳美,还治愈了暑疫之症,遂用梅子茶敬奉母亲武则天。武则天品尝后大加赞赏,钦定为贡品。
据考证,竹溪是唐代陆羽《茶经》“山南”茶区的区域之一,梅子垭仍保留的56株成片的宋代古茶园可以为证。据《卢氏家谱》记载:北宋年间,宋江起义失败,梁山好汉卢俊义的后人隐姓埋名定居梅子垭,以茶为业,使贡茶茶质进一步升华,加工工艺进一步提高,使之更加闻名于世。
2000年,竹溪作为第一轮退耕还试点示范县,依托退耕还林政策大力发展茶叶产业打造了 “中国茶叶之乡”、“中国有机茶之乡”。
2006年3月,梅子贡茶邀请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科院和市农科院的专家出谋划策,签订科企合作协议,县科局还派驻科技人员长期驻厂服务。先后聘请浙江农大茶学博士生导师刘祖生、中国茶叶研究所教授梁月荣、华中农业大学茶学博士倪德江亲临指导,传授加工工艺,古老的梅子贡茶重新焕发青春生机。建立经营网点95个,其中县内67家,县外28家,经销人员500人,形成“集团+公司+基地+农户+市场”产加销一条龙的格局。
生产情况
2012年,竹溪县建成茶叶生产基地22.7万亩,茶园面积位居湖北省第一位。茶叶产量达550万公斤,综合收入3.5亿元,使全县5万户农户受益。
2013年,竹溪县茶叶基地规模达到23万亩,茶叶产量达到1000万斤,其中名优茶500万斤,产业综合收入达到6亿元,培植3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和一批产值过500万元的骨干企业。
产品荣誉
截至2013年,竹溪县茶叶先后100多次获奖,其中7个品牌14次荣获国际、国家级金奖。
2014年04月0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梅子贡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