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等级
外交等级是指外交代表的等级1。
外交等级分为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三级。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并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特命全权公使也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外交等级
- 第一等级
大使
- 第二等级
公使
- 第三等级
代办
- 等 级
大使、公使、代办
主要职责
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等级介绍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大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一等级。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
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
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代办:全称为“代为办理”。代办为外交使节的第三等级。
委派使馆高级人员做使馆临时负责人,称“临时代办”
这3个等级的外交代表,除所受礼遇有所不同外,在其他方并无太大差别
特殊等级
特使:为临时执行某项使命而派遣的外交代表,又称临时外交代表。中国的特使是指由国家主席或者政府派出、赴他国履行特定礼仪性或者政治性任务的正式代表,可分为国家主席特别代表、国家主席特使、中国政府代表。我驻外机构馆长也可担任国家主席特别代表、国家主席特使、中国政府代表。
国际上,特使通常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派遣,称为总统(国王)特使或政府代表。
特使按其所担负的使命可分为礼仪性的和政治性两类。礼仪性是指出席外国国家元首就职(加冕)典礼、国庆(独立)日、重要合作项目开(竣)工仪式,吊唁外国领导人或者前政要,参加葬礼等活动。政治性是指就专门问题赴有关国家、国际和地区组织履行访问、谈判、交涉、磋商、斡旋、转达口信或者信函等任务,以及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区域、专门组织邀请出席双、多边会议活动。
根据国际惯例,特使的身份可由特使证书、正式照会或其他官方文电来确认。
特使在其使命完成归国后,其特使身份即告终止。
有的国家还设无任所大使,亦称巡回大使。无任所大使不是常驻某国的使节,而是专门处理某项事务的使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