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依法双开
  • 5.参考资料

李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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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李德彬,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开封县人,大学学历,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开封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1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双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德彬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10月

  • 出生地

    开封县

人物履历

1979.01—1981.03 开封地区第二师范学校学生;

1981.03—1982.10 开封县陈留十三中教师;

1982.10—1987.03 开封县范村乡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7.03—1988.10 开封县大李庄乡党委副书记;

1988.10—1990.12 共青团开封县委员会书记;

1990.12—1997.11 开封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1997.11—2002.12 杞县政府副县长、副书记;

2002.12—2006.08 尉氏县委副书记、尉氏县第三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兼);

2006.08—2008.05 开封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

2008.05—2017.07 开封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10月,开封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党工委书记、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李德彬(正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依法双开

2019年1月,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对开封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党工委书记、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李德彬(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德彬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在干部任用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大肆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市监察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德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