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文件配文
  • 4.文件全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是广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7月25日发布的文件。办法自2018年8月起实施,有效期5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

  • 发文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 发布文号

    2018年7月25日

文件配文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的要求,省教育厅制订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5日

文件全文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切实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称《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初中学考)实施办法。

一、性质和功能

初中学考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设置,由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目的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素质教育基本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学校转变育人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

(二)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全面提高德智体美各方面的素质,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三)坚持科学评价。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科学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合理安排考试内容、时间和方式等,引导教师转变教育理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不同层次、不同发展程度的学生的学习水平都能得到客观、公正、全面和准确的评价。

(四)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发挥初中学考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诊断功能以及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在我省各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均应参加初中学考。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科目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根据《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初中学考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7年级新生开始逐步实施,2019年起按照《课程方案》的课程进度安排开始组织相应科目的学考;2020年起,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社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初中学考。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