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在货物通关时,凭借“一张保单”即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的便利保证保险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关税保证保险
- 实施时间
2018年11月1日
- 被保险人
政府机关
简要介绍
在部分海关试点两个月后,关税保证保险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实施,这将进一步为外贸企业减负增效1。
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三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简单地说,作为投保人的进出口企业一旦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相关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付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国家税收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1。
最新动态
根据前期试点的情况看,关税保证保险可惠及除失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为企业取得海关税收担保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压缩了整体通关时间1。
2018年10月31日晚,银保监会与海关总署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2018年第155号),将此前开放的10个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2。
参考资料
- 1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 2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试点险企实现系统直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