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2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是指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的历史事件1。
公元前213年,因丞相李斯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于是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要交出烧毁,此即为“焚书”2。公元前212年,方士侯生,卢生等人炼药寻丹不成反诽谤秦始皇,导致秦始皇勃然大怒,于是下令坑方士,此即为“坑儒”3。秦皇、李斯焚书的暴虐政策,目的不在灭绝儒学,而在禁止私学,返回“在官府”的旧轨道,开历史的倒车4。
焚书坑儒形成的文化惯性,对后世政治生活依然有着长久的影响。以行政权力强化思想控制、文化控制、意识形态控制,成为帝制时代的政治文化传统3。
秦始皇焚书坑儒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诗》《书》、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监督烧掉。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5。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焚书坑儒
- 外文名
Burying Confucian
- 朝代
秦朝
- 发起者
秦始皇6
- 发生时间
公元前213年-公元前212年
事件背景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3。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所焚何书?为何而焚?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诗经》,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是一本方士《道经》。这道经非现在的老子道德经。此经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古文尚书·大禹谟》)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类似的引注,称:“《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由此推断曾有一本道经,绝非仅有现存的十六字。)
所坑何人?为何而坑?
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因方士所言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己心不净,何以修行?何以长生?人人本有长生草,己心不净,田园荒芜,何以种得长生。海外三仙山,蓬莱,方丈,瀛洲,不过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处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