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中文名
所属地区
所属单位
获得荣誉
2019年6月、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基本内容
所获荣誉
2018年11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1
2019年6月,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3
参考资料
- 1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引用日期 2018-11-28)
- 2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新华网(引用日期 2019-06-26)
- 3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最高检(引用日期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