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印发通知
  • 4.管理办法内容
  • 5.内容解读
  • 6.办法解答
  • 6.1.主要内容
  • 6.2.贯彻要求
  • 7.参考资料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2018年财政部发布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 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

  • 印发部门

    财政部

  •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6日

  • 发文字号

    财会〔2018〕33号

印发通知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8年12月6日1

管理办法内容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