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服务热线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服务热线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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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服务热线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
- 来源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本内容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服务热线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
服务热线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10报警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联动分流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1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110报警平台与“12345”民生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联动分流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体系,确保突发警情快速及时有效的处置,公众诉求受理渠道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110报警平台与“12345”热线联动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一)实施分流处置,是改善民生、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市于2012年初,成立嘉峪关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时充分考虑紧急报警与社会公众诉求分流处理工作,中心建设时就协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与“12345”热线在同一大厅受理处置群众紧急报警和公众诉求事项。搭建了以110受理紧急报警和“12345”热线受理非警务类公众诉求的工作网络平台,全天候24小时受理群众各类诉求电话,既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又形成社会服务联动合力,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对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分流处置,有利于提升紧急警情的快速反应能力,也有利于公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加快建构110报警平台与“12345”热线联动分流对接工作机制,确保突发警情快速及时有效处置,也可以使社会公众诉求的处置更规范有效。
(三)开展分流处置,有利于推动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110报警平台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快速反应中枢,“12345”热线作为连接和整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资源的纽带,搭建统一的城市应急管理平台,形成平战结合的工作机制,既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也有利于各部门应急处置力量的配置,有效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二、联动分流处置的原则
(一)紧急处置原则。110报警平台接到恐怖袭击、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与违法犯罪有关的紧急报警,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应当立即受理,并迅速派警处置。
(二)联合处置原则。110报警平台接到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险情,交通、火灾等事故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报警或紧急求助,应当在迅速派警处置的同时,会同“12345”热线和有关部门联合处置。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权限,积极主动,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分流转办原则。110报警平台接到涉及违反各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涉及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涉及经济、家庭、邻里、消费、劳资、宅基地等纠纷,涉及水电气暖、开门开锁、扶助救助、法律援助等一般求助,涉及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对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有关业务的咨询等非警务报警事项,可直接转接到“12345”热线,由“12345”热线转办至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四)协作联动原则。“12345”热线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12345”热线接到公共诉求事项后,依据《嘉峪关市12345民生服务热线实施方案及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嘉综治委发〔2012〕12号)和《嘉峪关市“12345”民生服务热线联动工作办法》(嘉综治委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按照“一号受理、各级联动、方便市民、服务决策” 的要求,及时转办处置。凡能现时答复处理的,均现时答复处理;不能现时答复处理的,根据部门职责,及时转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结、限时反馈。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已设立特服号码和服务热线的,“12345”热线应及时转交相关特服号码、服务热线;未设立特服号码、服务热线的,应及时转发至相关部门。“12345”热线在转办的同时,应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系统平台各项记录,及时跟踪催办。相关部门对“12345”热线转办的事项,要做到认真登记、及时办理并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处置结果的回复。
三、联动分流处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