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律修订
  • 4.法律条文
  • 4.1.目录
  • 4.2.全文
  • 5.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颁布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2013年、2018年多次修正修订。现行版本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4年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通过时间

    1993年12月29日

  • 实施日期

    2006年1月1日

  • 现行版本

    2023年12月29日2

法律修订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3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4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于2024年7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

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9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公平公正处理。本批复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批复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5

法律条文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