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58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
李超,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正厅级)。
2023年6月,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超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0年3月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正厅级)12
1979.09—1981.08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1.08—1982.09辽宁省盘锦劳动改造总队三队小队长
1982.09—1985.09辽宁省盘锦新生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刑警股科员
1985.09—1986.06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86.06—1987.04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科员
1987.04—199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员
1992.08—1997.11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7.11—2002.08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大队长
2002.08—2003.1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3.12—2005.03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2005.03—2009.04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4—2010.11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11—2013.02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
2013.02—2013.05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3.05—2016.07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7—2016.08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鞍山市副市长人选
2016.08 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