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基本内容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吉安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高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评估评审效率,根据《吉安市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7〕17号)和《吉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18〕103号)精神,现就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开展“多评合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主要包括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避免危害探测环境等评估评审事项(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多评合一”的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增、变更、废止作相应调整。
二、工作规程
项目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后,根据项目单位意愿和项目实际情况,将项目纳入“多评合一”管理,具体工作规程如下:
(一)咨询辅导阶段(1个工作日)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为综合窗口)为依托,负责“多评合一”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基本材料,组织发改、环保、水利、气象、防震减灾等审批责任部门进行联合预审,相关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建设的内容和规模等,明确项目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编制报告级别和内容,以及中介机构资质要求等相关信息,对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咨询辅导服务。在咨询辅导后由综合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单位须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
(二)评估报告编制阶段(30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根据综合窗口反馈的需要开展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同步开展(公示时间不计入报告编制时间内),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文本的编制。对报告编制周期较长的评估事项,在统一受理前,项目单位可视情况先期启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评估(审)阶段(5个工作日)
在各类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单位统一报送综合窗口受理,由综合窗口分别交办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第三方机构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或进行备案,对涉及同一部门的评估事项,由部门统一评估评审。评估(审)完成后,相关部门将评审报告反馈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知相关审批部门受理。
各评估报告在评审后如有修改、补充、完善资料等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时间不计入“多评合一”项目办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