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机构改革方案
晋城市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1
总体部署
深化机构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实现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先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三大目标,奋力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机构改革,要把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改革全过程,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制约,切实解决长期想解决而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
深化机构改革,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1
职能调整
(一)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2、将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信息化统筹推进和网络安全协调、互联网监督管理等职责,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将市委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员会。
3、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4、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含公务员调配、工资福利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5、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将市文化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