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发布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布时间
2021年4月29日
- 施行时间
2021年6月1日
法律简介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农委会根据党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根据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各地落实情况,在这个基础上,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同时分别到十几个省进行关于乡村振兴问题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了地方人大农委会对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这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这部法律的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都已经成立,正在积极推进。1
立法进程
201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启动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相关程序。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2
主要内容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2
法律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三章 人才支撑
第四章 文化繁荣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十章 附 则3